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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院技术|山地建筑基础设计中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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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喀斯特地貌的山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中,存在一些与一般地区设计有所差异的问题,地基基础设计需要特别关注地质情况、岩溶地下空洞和裂隙、地震设计、地下水处理以及施工技术等问题。在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地基的稳定性和工程的安全性。现把平时设计中容易忽视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梳理,供参考使用,主要来源于《DBJ52/T045-2018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52/T088-2018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这两本地标规范。

DBJ52/T045-2018贵州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施工前后可能对周边环境改变:

3.1.6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地下建(构)筑物建成后,由于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对环境的影响。

基础满足要求的条件下宜浅埋:

4.1.2 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当上层土(岩)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岩)时,宜充分利用上层土(岩)作持力层。 

岩石地基有一定的嵌岩深度:

4.1.3 土质地基及软岩、极软岩地基上的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不宜小于 0.5m;岩石地基上建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除另有规定外,不宜小于 0.2m。

填土地基作为持力层的规定:

5.2.6 非压实填土,回填年限 10 年以上的粘土和粉质粘土以及回填年限 5 年以上的粉土、砂土和碎石土,当填土的均匀性与密实性较好,自重作用下变形已基本稳定,在进行现场载荷试验、室内试验或触探试验检验后,可作为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建筑地基,当有可靠经验时,也可作为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建筑地基。

5.2.8 填土地基除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外,尚应按地基变形控制进行设计。

5.2.11 填土地基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设置隔水层等防渗措施。

5.2.12 填土地基上的建筑物,均应在施工及使用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

由于山地起伏,对于岩石地基通常采用独基与桩基相组合的形式:

6.1.3 同一建筑结构单元的基础,置于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石地基上时,可采用多种形式的基础。

岩溶地基的处理方式:

6.3.3 对规模较小的岩溶洞隙,可采用镶补、嵌塞与跨盖等方法处理。

6.3.4 对规模较大的岩溶洞隙,可采用混凝土梁、板和拱等结构跨越,也可采用混凝土、浆砌块石等填塞措施以及洞底支撑或调整柱距等方法进行处理。跨越结构应有可靠的支承面,梁式结构在岩石上的支承长度应大于梁高的 1.5 倍。

岩石地基的抗剪计算公式,与目前国标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有差异:

8.2.2当基础置于岩石地基上时,应验算柱边或墙边缘以及变阶处基础受剪承载力:(1)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Ⅰ、Ⅱ级时,受剪承载力可按式(8.2.2-1)计算。

岩石地基嵌岩满足下列要求时可以不考虑基础顶弯距和水平力对基底压力的影响:

8.2.3 完整、较完整硬质岩石地基以及完整的软质岩石地基,基础嵌入基岩的深度 h 不小于 0.5m,且满足式(8.2.3)要求时,可不考虑基顶弯距和水平力对基底压力的影响,嵌岩段侧面宜配置直径不小于 8mm、间距不大于 150mm 的双向抗裂钢筋。


DBJ52-T088-2018贵州省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

桩基对岩石嵌岩要求的规定:

8.2.3-6 端承桩桩端全断面嵌入持力层岩石的深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不应小于 500mm;丙级建筑物,软质岩石时不宜小于 500mm,完整、较完整硬质岩石时不宜小于200mm。

岩溶地区不宜采用预制桩:

3.3.2-1岩溶地区的桩基,不宜采用预制桩,宜采用人工挖孔桩、旋挖桩、钻(冲)孔桩。

嵌岩桩桩底需进入稳定的岩层:

3.3.3-1 对建于坡地、岸边的桩基,不得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桩端进入潜在滑动面以下稳定岩土层内的深度,应能保证桩基的稳定,并应采取措施使桩对边坡稳定性不构成影响

单桩承台可不满足0.15%配筋率要求:

4.2.1-2 桩基承台的构造,应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柱一桩设置单桩承台时厚度不宜小于 1000mm,上下宜各配不少于 Φ12@150 的双向分布筋,承台上下纵向受力钢筋及高度范围内的水平分布筋宜形成封闭箍筋。

承台混凝土强度需满足耐久性及抗渗要求:

4.2.2 承台混凝土材料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要求和抗渗要求。

不设桩连系梁的条件:

4.2.5-2 一柱一桩时,应在桩顶两个主轴方向上设置连系梁。地基岩石露头且完整性较好或当桩与柱的截面直径之比大于 2 时, 可不设连系梁。

抬墙梁的要求:

4.2.5-7 高层建筑剪力墙墙下的连系梁截面宽度不宜小于其上剪力墙厚度的2倍和400mm,截面高度不宜小于计算跨度的1/8。

掉层结构间连系梁宜满足拉弯构造:

4.2.5-9 建筑跨越边坡形成掉层时,边坡上桩基础与掉层结构间连系梁纵向钢筋宜满足拉弯构件构造。

无地下室连系梁刚度应加强处理:

4.2.5-10 无地下室建筑桩基础间连系梁刚度应适当加强处理。

地下室外外墙回填土要求:

4.2.6 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应灌注素混凝土或搅拌流动性水泥土,或采用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分层夯实,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 0.94。

人工挖孔桩有可靠经验时可通过计算确定单桩承载力:

5.3.1-4  设计采用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置于完整、较完整岩体上的大直径人工挖孔嵌岩桩,如有可靠资料及经验时,也可通过计算确定其单桩承载力。

桩基检测要求:

3.3.7-1 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进行持力层核验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 ,且不应少于 10 根。《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11.4.4-4 桩身质量除对留置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方法和检测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采用水下混凝土灌注的桩基,或位于岩溶发育强烈、淤泥、流砂,施工难度大的桩基: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质量,检测数量不应少于上述灌注桩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10 根,少于10根时应全部检测。

作者简介

胡绍定

结构副总工

高级工程师

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编辑:邵红芳


关键词:

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测绘,风景园林设计